机械工程学院请销假管理制度(试行)
学院各部门、党支部、教研室:
为加强劳动纪律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学院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现制定《机械工程学院请销假管理制度(试行)》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机械工程学院
2023年5月16日
机械工程学院请销假管理制度(试行)
为加强劳动纪律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学院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国家、河南省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请假的审批权限及程序
1.本办法所规定的请假范围包括病假、事假、探亲假、产假、婚丧假等与教职工个人事务相关的休假。
2.教职工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,并如实填写《安阳工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》(见附件),说明请假理由及起止时间(特殊情况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),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,报人事处审核备案。
3.一般教职工、科级及以下干部请假,时间在5天(含5天)之内的,学院副书记或副院长签字后由学院书记或院长审批;请假时间超过5天的,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4.假期期满,应填写《安阳工学院教职工销假审批表》(见附件),及时到学院办公室销假并到人事处备案。
5.如有特殊情况,请假时及时说明。
二、病假的请假规定
1.教职工请病假在5天以上的,应及时提交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,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;生急病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,待病情缓解时,补办请假手续。
2.教职工在一年之内病假累计达到6个月以上的为长期病休。请长期病休假的,应经所在部门批准,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;长期病休人员需定期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。
3.教职工病假累计1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,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医务鉴定,符合国家和我省病退条件规定的,办理病退手续。
三、事假的请假规定
(1)教职工除学校安排的寒暑假、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外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者必须事先请事假。
(2)教职工请事假一次不能超过7天,一年请事假累计不能超过30天。
四、探亲假的请假条件
1.享受探亲假条件及期限
(1)享受探亲假的条件
教职工探亲假,是指在职教职工与长期远居两地的配偶、父母团聚的时间。教职工工作满一年后,可享受探亲假。探亲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寒、暑假期内进行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寒暑假探亲的,经批准可以在其他时间探亲。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,婚后在国外学习期限达一年以上的,其国内配偶如系在职教职工,可申请出国探亲假。
(2)探亲假期限
教职工休探亲假原则上应安排在寒、暑假期间,具体期限如下:
①教职工探望配偶,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,假期为30天。
②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,每年给假一次,假期为20天。
③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,每四年给假一次,假期为20天。
④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假为3个月。
五、产假的期限
1.产假期限
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,增加产假三个月,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。
六、婚丧假的期限
1.婚假期限
(1)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三日外,增加婚假十八日;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,再增加婚假七日。
(2)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计入婚假。
2.丧假期限
教职工的直系亲属、岳父母、公婆去世,可以请丧假3天,特殊情况最多不得超过5天。如需到外地奔丧,另给路程假。
七、旷工的认定和处理
1.旷工的认定
在规定上班时间内,既未上班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,一律视为旷工。具体包括:
(1)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,擅离工作岗位的。
(2)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,逾期不归的。
(3)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欺骗组织的。
(4)本人要求调动工作,虽经组织同意,但尚未办理调动手续,无故不上班的。
(5)不服从组织调动,虽经多次教育仍不按组织指定日期到工作岗位报到的。
(6)出国逾期3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要求延期未获批准的。
(7)当月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,迟到、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2小时的,视为旷工半天。
2.旷工的处理
对于矿工的处理办法按照学校规章制度执行,具体如下:
(1)旷工1天者,扣发当月一天日工资;旷工2天者,扣发当月二天日工资;累计旷工超过3天(含3天)者,扣发当月三天日工资,以此类推;累计旷工六天者,扣发一个月工资,以此类推。
(2)对旷工者,除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外,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时间长短,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,通报批评直至解聘。
(3)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,予以解聘、辞退。
五、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