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械工程学院
2021年学院认定小组名单公示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《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豫教财〔2019〕84号)、《安阳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安工学【2021】24号)等的文件要求,我院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、团总支书记、学生辅导员、学生代表(人数视各班级人数合理配置,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同时满足不少于学院总人数的10%)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,进行我院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现将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名单予以公示,若对以下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院团总支(0372-2909632)反映。
名单详见附表。
机械工程学院
2021年9月13日